方唯一:非PCI医院开展胸痛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胸痛中心的建设与认证在我国三甲医院进行得热火朝天,这项工作从最初的动议,到美国胸痛中心协会协助筹建和认证,再到得到国家卫计委的认可并责成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负责开展我国自主的中国胸痛中心的认证工作,仅仅两年多。现在已经有50余家三甲医院的胸痛中心已经通过了认证,并在非创伤性胸痛的急救的工作中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就,不管是院内绿色通道的通畅性和D to B时间的缩短,还是院前首次医疗接触的处理、双向信息的沟通、安全转运和无缝连接,都接近甚至有些医院超过了欧美国家同样工作的水平。我们相信,在未来两年内国内有超过200家医院会严格按照现代胸痛中心建设的基本要素去建设和认证,这将大大改变我国传统的急救医学模式,使我国的急救医学水平迅速提高。
        但是,目前我国认证的胸痛中心均是要求能开展PCI的医院(简称非PCI医院),这些医院都是在大都市,极少数在地市级医院,更无县级医院。非PCI医院只是胸痛中心的协作单位或网络单元,不能成为独立的胸痛中心。可是在我国大多数胸痛急诊发生在基层,这些患者多数只能到达非PCI医院,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到达非PCI医院的首次医疗接触(FMC)时间远远短于到达PCI医院的时间,非PCI医院更有可能在黄金时间段内对多数急性胸痛患者实施有效救治或基础处理。在有条件的地县级非PCI医院建立胸痛中心,按照严格的标准健全和完善这些非PCI医院胸痛中心的建设并使之能达到胜任胸痛的救治工作,可以在第一时间为ACS患者进行有效的危险分成和分级处置,尤其可以分流处理(包括治疗和留观)低、中危的ACS患者,也可为多数STEMI患者赢得早期溶栓再通和安全转运的时机和条件,不仅利于我国大多数地处基层和偏远地区的胸痛患者的救治,而且大大的优化了国家资源的合理使用。
此外,经过三级医院救治的各种胸痛患者,出院后需要进行全面的管理,包括临床用药的指导与监控、临床疗效与并发症的随访、危险因素的控制和器官功能的康复等等“善后”事务,不可能都在PCI医院胸痛中心进行,对大多数PCI医院来讲不可能都完成所有患者的随访和随诊,而对大多数患者来讲都要回到PCI医院胸痛中心随诊也难办到,遥远的路途和昂贵的费用是十分现实的难题。但是,我们如果在多数非PCI医院建立除完成PCI手术以外的其他条件较为完善的胸痛中心,他们能十分容易的解决上述难题。如果在PCI医院胸痛中心和非PCI医院胸痛中心建立区域性协作网络,形成有效的协同救治、双向转诊、资源共享,完全可以实现双方医院和患者都有利的三赢结果,PCI医院患者的二级预防和追踪随访完全可以由非PCI医院胸痛中心及其协作单元完成,在信息共享的前提下,所有患者的随诊都会得到可靠的保障,更为利者是患者可以不再为随诊而长途奔波了。有了非PCI医院胸痛中心及其组成单元的支持,PCI医院胸痛中心所治疗患者的资源也不容易丢失。且不美哉?
        可以说,在非PCI医院建立胸痛中心是现代医疗管理在胸痛救治工作方面“接地气”最有效的体现。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事。
        要成为非PCI医院胸痛中心,也要经过努力的建设,并要通过权威机构的认证,还要接受质量控制的长期监管,这是保证“胸痛中心”这块牌子质量过硬的基本要求。我个人认为,要成为非PCI医院胸痛中心,要达到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与资质:机构、制度、设施、条件等除不要求导管室和心外科外,与PCI医院基本相同 ;
        院前医疗急救系统要求与辖区社区医院和120有密切合作并有合作协议 ;
        胸痛中心的医师能完成急诊胸痛患者的评估、基本救治和监护,胜任溶栓治疗以及非介入工作以外的心脏抢救工作;
        要有与PCI医院相似的胸痛中心各种制度、流程、、和措施,并有持续改进计划与实施方案;要有全员和相关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方案和实施记录,对事实的结果能经受检查;
        是区域范围内PCI医院胸痛中心的成员单位或会员单位,有双向合作/协作协议,建立了有效的信息和网络联系;
        能单独或协同胜任对STEMI患者的安全转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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