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冠状动脉循环由心外膜冠状动脉和心肌内微循环血管(直径<400 μm)组成。正常状态下,血流经心外膜冠状动脉传导时并不产生明显的阻力,即血管内压力由近至远保持恒定,心肌血流量的调整主要受微循环阻力变化的影响,即心肌血流量与灌注压呈正比,而与心肌内微循环阻力呈反比。临床上采用血管扩张剂诱发心肌微循环最大程度充血,可使心肌微循环阻力小到忽略不计且恒定,此时心肌血流量仅受灌注压的影响,由此认为狭窄使最大充血状态下灌注压的降低程度可反映狭窄使心肌血流量减少的程度。由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冠脉腔内影像及生理学学组及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通过评估和总结现有研究证据并结合我国的临床实际情况制定的《冠状动脉功能学临床应用专家共识》更新了血流储备分数(fractional flow reserve,FFR)的相关推荐意见。

一、FFR的定义和理论基础
冠脉包括心外膜大血管和微小血管,生理状态下对血流产生阻力的主要部分是微循环。
正常情况下,心肌血流量受灌注压和微循环阻力双重调节,与灌注压成正比,与微循环阻力成反比。
利用血管扩张剂可以诱发微循环充血,使微循环阻力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并保持恒定,此时,心肌血流量只受到灌注压的调节。
因此,可以通过灌注压评估冠脉血流,反映血流受限程度。
狭窄冠脉提供的最大血流与同一支冠脉正常时提供的最大血流比值即为FFR。
其简化定义为心肌最大程度充血状态下,冠脉狭窄远端压力(Pd)与冠脉开口压力(Pa)的比值。

二、FFR的临床应用
中国、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指南均指出,在慢性稳定性冠心病人群中无缺血证据时推荐使用FFR检查进行冠脉功能学评估(Ⅰ,A)。
FFR也可应用于急性冠脉综合征非罪犯血管或无法明确的罪犯血管以及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发病6d后的罪犯血管的评估。
(一)慢性冠脉综合征
1. FFR在单支非左主干孤立性病变中的应用:
对于无缺血证据且造影提示直径狭窄40%~90%的单支非左主干病变,或造影与无创负荷试验结果不一致时,推荐行FFR测量以确定是否存在缺血,可根据FFR检查结果制定病变的治疗策略。
2. FFR在单支串联病变或弥漫性病变中的应用:
将压力导丝感受器送至病变远端,通过连续压力导丝回撤技术评估病变与心肌缺血的关系。在串联病变中,如回撤曲线显示多处压力阶差,建议优先处理压力阶差较大处,干预后再次评估余下病变;如压力导丝回撤未发现明显压力阶差,提示局部治疗效果不佳。
从FFR回撤压力曲线中,可以进一步计算得到回撤压力梯度(PPG)和单位时间的瞬时FFR梯度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量化冠脉狭窄阻力的分布,在冠脉功能学层面区分局灶性病变与弥漫性病变。
较高的PPG提示功能学上的局限性病变,此类病变从PCI的获益大于PPG较低的弥漫性病变。
PCI术前单位时间的瞬时FFR梯度较高的病变,相较于较低的病变,术后的获益更多。
3. FFR在左主干病变中的应用:
对于左主干病变,FFR>0.80时延迟干预是安全有效的。
对于单纯左主干病变,FFR可准确反映左主干病变狭窄严重程度。
左主干病变合并前降支或回旋支病变时,下游病变均可导致左主干FFR被高估。
如果左主干病变与下游病变距离较近(1个支架即可覆盖),可将其视为1个病变,进行FFR指导下的血运重建。如果左主干病变和下游病变距离较远,在下游病变所在的血管远端测量FFR,该结果可以反映2个病变叠加对血流的影响;若在前降支或者回旋支测得的FFR≥0.65,尽管在另一支血管测量的FFR数值会被高估,但影响较小,可用另一支无病变血管的FFR值反映左主干病变严重程度;若在前降支或回旋支测得的FFR<0.65,需处理该支血管病变后,再重新评估左主干病变。
4. FFR在多支血管病变中的应用:
FFR指导多支血管病变的治疗策略可以改善患者预后,降低诊疗费用。
分别测量每支病变血管FFR,并根据功能性SYNTAX评分(冠脉功能学评估结果为阴性的病变不计算分数)可明确患者总体病变风险等级。
低危患者可行PCI
中危患者可行PCI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高危患者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获益明显
5. FFR在分叉病变中的应用:
单独的分支病变可直接进行FFR测量,若病变累及主支和分支,建议处理完主支病变后再测分支FFR。
需要注意的是,只建议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分支中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干预。
分支冠脉功能学评估结果阴性时不需要干预,远期随访结果良好。
若分支冠脉功能学评估结果为阳性,则可使用球囊扩张等介入治疗进一步干预。
在进行分支测量时,可使用微导管交换压力导丝,也可应用压力微导管进行测量,以避免导丝频繁操作带来的血管并发症。
(二)急性冠脉综合征
1.罪犯血管:
针对罪犯血管的PCI对于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的益处已被证实。
STEMI罪犯血管微循环损伤恢复时间不定,一般约1周,短则3d,长则可能超过1周。
因此,在STEMI发病后6d内不建议对罪犯血管进行FFR测量,此时测得的FFR数值偏高,容易低估病变。
对于发病后6d的罪犯病变,可以考虑进行FFR测量以指导后续治疗。对于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若罪犯血管明确则可直接进行PCI,对于无法确定的罪犯血管可行FFR测量。
2.非罪犯血管:
对于急性冠脉综合征合并多支病变,使用冠脉功能学指导非罪犯病变完全血运重建的循证医学证据仍存在争议。
DANAMI-3-PRIMULTI研究及COMPARE-ACUTE研究证明,使用冠脉功能学指导合并多支血管病变的心肌梗死患者完全血运重建,相较于只处理罪犯病变可改善患者的临床结局。
FIRE研究也显示,冠脉功能学(FFR、NHPR或基于影像计算的冠脉功能学指标)指导下的完全血运重建术相较于仅处理罪犯血管,可显著改善患者1年预后。
FLOWER-MI研究和FULL REVASC研究的结果则未证明FFR指导下的完全血运重建在预后方面优于冠脉造影指导的PCI或仅干预罪犯血管病变PCI。
在急性冠脉综合征合并多支病变的患者中,是否使用FFR指导进行非罪犯病变的完全血运重建应当根据患者情况进行个性化评估。
具体血运重建的时间(同期或择期手术)目前也尚存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