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总体原则——新冠肺炎下心血管医师防护策略

自2019年12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心血管疾病同样高发,为做好患者及所有在门诊、胸痛中心、病房、导管室及心脏康复中心一线心血管医生的防护工作,更好地配合医院开展发热门诊及疾病救治工作,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根据心血管医生工作特点制定出《致全国心血管医师——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控制背景下的防护策略》,现将全文整理为系列图文解读,供广大同道参考借鉴。请各位战士忘我工作同时做好自身防护,期待你们平安归来!!

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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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心血管非急症的普通患者,尽量避免住院治疗,待疫情控制后择期入院治疗。

2. 对于明确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如合并急性心肌梗死等心血管急危重症,原则上应就地隔离,由院方组织心血管专家会诊,制定治疗方案。诊疗流程和防护措施按院方制定防控流程执行。

3. 对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合并心血管急危重症,如在院外发病,应转运至当地卫健委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如已在院内就诊,应及时隔离,固定专人处理,启动院内专家会诊,并向上级卫健委汇报。如确实需要介入/手术治疗,应在指定专用导管室/手术室进行手术,术后转入指定的具有负压隔离的监护室,进行单间隔离。并按国家规定尽快启动病原学检测流程,如排除新型冠中病毒感染的肺炎,可按常规处理。如确诊应考虑转运至当地卫健委指定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4. 对于发热患者合并心血管急危重症,应启动院内专家会诊,排除后按常规处理。如考虑疑似,应按总体原则3处理。

5. 对于需要行介入/手术治疗的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手术知情同意书签字原则上应由与患者无密切接触史的家属签署。有密切接触史的患者家属可在隔离状态下电话沟通并录音作为凭证,无家属者按常规流程上报医务处备案。

6. 由于各地疫情、医疗资源配置、诊疗流程均有各自的特点及规范,建议在严格遵循国家卫健委防护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微调流程中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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